2016-06-17总编辑时间 发改委:个人失信记录保留5年 过期予以消除
17/06/2016 23:12
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今日表示,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、有限期惩戒、有条件修复。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,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,这个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,5年后予以消除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今日表示,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、有限期惩戒、有条件修复。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,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,这个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,5年后予以消除。